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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德鼎城区妇幼保健院医疗综合大楼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意见

发布日期:2020-09-01 发布人: 原创 浏览次数:5561

2020年7月24日,常德市鼎城区妇幼保健院根据《常德市鼎城区妇幼保健院医疗综合大楼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指南、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和审批部门审批决定等要求对本项目进行验收,提出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建设地点:湖南省常德市鼎城区大湖路191号。

建设规模:医院职工人数110人,床位数100张,年门诊量可达7.5万人次,年住院3000余人次。

主要建设内容:医疗综合大楼及其配套设施。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2010年7月常德市鼎城区妇幼保健院委托常德市双赢环境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对本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编制了《常德市鼎城区妇幼保健院医疗综合大楼建设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并于2010年8月11日通过常德市生态环境局鼎城分局(原常德市鼎城区环境保护局)审批,审批文号为常鼎环项字(2010)210号。

(三)投资情况

项目实际总投资2000万元,其中实际环保投资84.5万元,占比4.2%。

(四)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的范围常德市妇幼保健院医疗综合大楼建设项目,主要对废水、废气、噪声、固废治理情况进行验收。

二、工程变动情况

原环评中床位数为150张,污水处理站规模为60m3/d,污水处理站产生的臭气通过除臭装置,由医疗综合大楼外墙专用排气筒高空排放。现本项目实际床位数为100张,产污量减小,污水处理站采用密闭式、一体化设备处理,工艺设备比环评更先进,不采用二级处理工艺,没有生化处理阶段,减少臭气的产生溢出。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生产工艺和环境保护措施五个因素中的一项或一项以上发生重大变动,且可能导致环境影响显著变化(特别是不利环境影响加重)的,界定为重大变动。本项目变动情况是产污量减小,工艺设备更先进,对环境有利,故不界定为重大变动。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一)废水

本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来源于各类医疗废水和医务人员食宿的生活污水,医疗废水包括医院门诊、病房、手术室、检验室、洗衣房等排出的诊疗、生活及粪便污水。

本项目的废水经过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向西排入大湖路污水管网,沿管道排进江南污水处理厂。

(二)废气

本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来源于备用柴油发电机烟气、污水处理站无组织废气、食堂油烟。

1)柴油发电机烟气

随着城市供电越来越正常,作为备用的柴油发电机组营运的频率与时间将越来越少。在燃用轻质柴油的前提下,烟气通过医疗综合大楼外墙修筑的专用烟道排放,其烟气污染物可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GB16297-1996) 表2二级标准。

2)污水处理站无组织废气

污水处理站采用密闭式、一体化处理,不采用二级处理工艺,没有生化处理阶段,减少臭气的产生溢出。

3)食堂油烟

院内设有食堂,厨房油烟经抽油烟机处理后朝南侧排放。

(三)噪声

本项目产生的噪声主要来源于中央空调系统、备用柴油发电机组以及车辆、人群等社会活动。

中央空调机组、备用柴油发电机组、加压水泵等设备选型时选用低噪声设备,设置在医疗综合大楼架空层单独操作间,并修建为全地下式,对其基础进行隔振,防止其运行时的振动通过大楼基础传递到楼上;对操作间墙体进行双面粉刷,安装隔声门、窗;中央空调机组、备用柴油发电机组、加压水泵等设备均设减振垫,柴油发电机进出风口设置消声器。加强医院进出人员车辆的管理,院内禁止鸣笛,楼内禁止大声喧哗。临近院内主要道路的住院楼安装隔声窗

(四)固体废物

本项目产生的的固体废物主要有项目营运期固体废物主要有病人医疗废物、医护及陪护人员生活垃圾以及污水处理站污泥等。

1)生活垃圾

生活垃圾通过垃圾桶统一收集后,交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2)医疗废物

医疗废物属于危险废物,需设置医疗废物暂存间,分类妥善收集后定期交常德市安邦医疗废物处理有限公司进行无害化处理。

2)污水处理站污泥

医院污水处理站污泥属于危险废物,暂未产生,要求污泥产生后经浓缩消毒后,定期委外处理。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一)柴油发电机烟气

验收监测期间,柴油发电机废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二)污水处理站无组织废气

验收监测期间,污水处理站无组织废气满足《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3污水处理站周边大气污染物最高允许浓度标准。

(三)食堂油烟

验收监测期间,食堂油烟排放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标准。

(四)噪声

验收监测期间,该项目厂界噪声的昼夜等效连续A声级,非临交通干线侧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表中2类标准,临交通干线侧符合4a类标准;环境噪声敏感点的昼夜等效连续A声级,均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 3096-2008)2类标准限值。

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根据监测结果,验收监测期间,环境空气质量均满足要求。环境噪声的昼夜等效连续A声级均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 3096-2008)中2类标准。

、验收结论

该工程项目审批手续完备,验收材料基本齐全,严格按照进一步整改意见完善相关环保设施后同意验收。

进一步整改意见:1)强化污泥处置设施;(2)保障油烟进化器效率达标。

、后续要求

1、加强环保设施的维护管理,确保污染物长期达标排放。

2、制定维修设备和环保设施的维护、保养的制度,并认真执行,加强环保治理设施的维护,保证处理设施高效运行。

3、遵守鼎城区关于环保治理措施管理的规定,接受环保管理部门的监督。

、验收人员信息

验收人员见签到表。

 

常德市鼎城区妇幼保健院

2020年7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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