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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德鼎城区弘景建材厂年清洗加工65万吨砂石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意见(水、气、声)

发布日期:2020-05-28 发布人: 原创 浏览次数:5304

2020年4月30日,常德鼎城区弘景建材厂根据《常德鼎城区弘景建材厂年清洗加工65万吨砂石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指南、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和审批部门审批决定等要求对本项目进行验收,提出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建设地点:湖南省常德市鼎城区镇德桥镇跑马岗村。

建设规模:年清洗加工65万吨砂石,其中砂(粒径≤1mm)26万吨/年,公分子(粒径1-3mm)39万吨/年。

主要建设内容:加工区、原料堆场、成品砂堆场和污水处理系统等其他配套设施建设。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2019年1月常德鼎城区弘景建材厂委托为湖南绿鸿环境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对本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编制了《常德鼎城区弘景建材厂年清洗加工65万吨砂石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于2019年1月30日通过常德市生态环境局鼎城分局(原常德市鼎城区环境保护局)审批,审批文号为常鼎环审字[2019]18号。

项目劳动定员25人,每班工作8小时,每天一班制,夜间不生产,年工作约320天。厂区内设有食堂,供厂区职工食用午餐。

(三)投资情况

项目实际总投资1350万元,其中实际环保投资512万元,占比38%。

(四)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的范围年清洗加工65万吨砂石建设项目,主要对废水、废气、噪声治理情况进行验收。

二、工程变动情况

原环评中总投资为全厂建设项目投资,共1000万元,经与企业核实,实际项目总投资为1350万元。

原环评中劳动定员为15人,工作时间为300天/年,经与企业核实,实际劳动定员为25人,工作时间为320天/年。

原环评中废气处理设施包括密闭的厂房、2套布袋除尘设备、2根15m高排气筒,场地硬化、油烟净化器,经与企业核实,实际废气处理设施包括雾炮机(用在车辆运行产生的粉尘)、封闭厂房、喷洒装置(用于筛分工序)、一套脉冲式除尘器+15m高排气筒、场地硬化、抽油烟机。原环评中两套除尘设备分别用来处理破碎机、筛分机产生的粉尘,实际破碎机、筛分机产生的粉尘量不大,故只安装了一套脉冲式除尘器+15m高排气筒处理破碎机、筛分机产生的粉尘。

原环评中设有泥块池来暂存泥块,但经与企业核实,泥块通过压泥机榨干以后直接用搅笼装车运走,不在厂区内储存,厂区内无泥块池。

对照环境保护部《关于印发环评管理中部分行业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的通知》环办(2015)52号文件内容,本项目无重大变动情况。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一)废水

本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来源于洗砂、洗车,初期雨水及生活污水。

1)洗砂废水

洗砂废水中主要污染物为洗砂冲洗出来的泥砂,冲洗出来的废水经沉淀以后循环回用,用于厂内洗砂,不外排。

2)洗车废水

洗车废水为车辆出厂时对轮胎的冲洗,保证泥沙不被带出厂外,洗车平台底部的泥沙定时清理,废水经沉淀以后回用于洗车、生产或洒水抑尘,不外排。

3)初期雨水

厂区内修建导流沟,由于地势原因,初期雨水及洗砂废水从厂区的导流沟流入北面的沉淀池,池内的水再回用于洗砂,沉淀池底部硬化,防止渗漏。

4)生活废水

生活废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作周边农田灌溉。

(二)废气

本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来源于原料堆场粉尘、破碎筛分过程产生的粉尘、产品堆存场粉尘、运输车辆动力起尘、汽车尾气和食堂油烟。

1)破碎、筛分区粉尘

破碎、筛分区产生的粉尘经一套脉冲式除尘器+15m高排气筒处理设备处理后达标排放。

2)产品堆存场粉尘

成品仅短时间在厂内存放且成品中含有部分水分,厂区内定期洒水抑尘,减小粉尘影响。

3)运输车辆动力起尘及汽车尾气

车辆在运输过程中产生的扬尘,由雾炮机定期洒水降尘处理;汽车进厂区为间歇性,在厂区停留时间短,且厂区空旷。

4)食堂油烟

厂区内设有食堂,供职工食用中餐,由于厂区内员工较少,厨房油烟经抽油烟机处理后直接排放至空中。

(三)噪声

本项目产生的噪声主要来源于破碎机、筛分机等设备产生的机械噪声以及车辆出入的交通噪声。

1)破碎机、筛分机等设备产生的机械噪声

厂区内采用破碎机封闭,筛分机部分封闭,厂区设置有隔音挡板,其他设备选用低噪型,减小噪声的产生。

2)车辆出入的交通噪声

出入车辆为间歇性,厂区内需减速且禁止鸣笛。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一)有组织废气

验收监测期间,本项目有组织废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二级标准限值。

(二)无组织废气

验收监测期间,本项目无组织废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三)环境空气

验收监测期间,该项目环境空气监测点位的PM10日均值浓度符合《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 3095-2012)中日均值二级标准。

(四)噪声

验收监测期间,该项目厂界噪声的昼夜等效连续A声级,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表1中2类标准;环境噪声敏感点的昼夜等效连续A声级,均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 3096-2008)表1中2类区标准限值。

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根据监测结果,验收监测期间,项目东北侧居民点PM10浓度符合《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 3095-2012)中日均值二级标准,环境噪声的昼夜等效连续A声级均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 3096-2008)中2类标准。

、验收结论

该工程项目审批手续完备,验收材料基本齐全,严格按照进一步整改意见完善相关环保设施后同意验收。

进一步整改意见:(1)应修缮沉淀池缺口;(2)建好成品堆棚,在周围设置围挡,并在生产区加强扬尘管控,及时冲洗地面;(3)原料堆场底部密闭。

、后续要求

1、加强环保设施的维护管理,确保污染物长期达标排放。

2、制定维修设备和环保设施的维护、保养的制度,并认真执行,加强环保治理设施的维护,保证处理设施高效运行。

3、遵守鼎城区关于环保治理措施管理的规定,接受环保管理部门的监督。

、验收人员信息

验收人员见签到表。

 

常德鼎城区弘景建材厂

2020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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