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锂离子电池隔膜产业基地改扩建项目
建设单位:中材锂膜(常德)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湖南省常德经济技术开发区松林路11号原有项目厂界内,无新增用地
占地面积:104400m2(无新增用地面积)
项目概况:为了适应市场需求及满足企业自身发展需要,公司拟对现有工程进行改扩建,内容包括:通过对产线设备齿轮泵、PE粉的精过滤器进行参数调整完成提速改造,解除产线辊速限制,提高生产效率。改造完成后,产线速度由原来的22-45m/min,变为了55-63m/min。改扩建后每条生产线最大产能为年产8500万m2锂离子电池隔膜,共8条生产线,全厂可达到年产68000万m2锂离子电池隔膜。
二 、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项目建设单位:中材锂膜(常德)有限公司
联系人:方工
电 话:15002099361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名称:湖南龙舞环境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 金工
电 话:13875161018
四、公众意见表及环境评价报告书(征求意见稿)获取途径
1、公众意见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网络链接
中材锂膜(常德)有限公司锂离子电池隔膜产业基地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征求意见稿)
2、纸质报告书查阅途径
长沙高新开发区东方红中路406号晟华苑1栋911
3、公示张贴地点
项目所在地周边乌塘岗村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公众可登陆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下载公众意见表并按照规定格式要求填写,具体链接为: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注:公众在提交意见时,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国家鼓励公众采用实名方式提交意见并提供常住地址。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可以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其他方式,向建设单位提交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示时间为10个工作日,自2023年9月13日至2023年9月27日止。公示期间,对项目建设有异议、疑问或建议的公众可以联系建设单位、环评单位、主管部门提出意见或建议。
中材锂膜(常德)有限公司
2023年9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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