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有关规定,石门县湿垃圾(餐厨垃圾)无害化处理项目需进行公众参与,现向项目附近可能受影响的公众公布项目基本信息,以便于征求公众意见,为此,该项目按照有关要求将信息公示如下:
一、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石门县湿垃圾(餐厨垃圾)无害化处理项目
建设地点:常德市石门县易家渡镇盘山庙7组
建设内容:项目总占地面积约70亩,其建设内容包括2条日处理量为30吨的湿垃圾无害化处理生产线以及配套的环保环卫设施的研发、生产与制造。
二、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查阅方式
纸质:湖南众创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电子档:链接:https://pan.baidu.com/s/1KRelaSztwOE9a0W4QCCr1Q(提取码:9esb)。
三、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
项目周围的个人、相关部门以及本项目周围的居民。
四、公众意见表链接
https://pan.baidu.com/s/16KrrcVthkhJE7NKomSTVgg(提取码:oq32)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通过电话、电子邮件、公众意见表等方式向环评单位及建设单位提出宝贵意见。
1、建设单位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湖南众创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总 18711652999
2、承担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机构联系方式
环评机构:湖南龙舞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何工18874262770 电子信箱:296615910@qqcom
六、公众提出意见起止时间:自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
公告发布单位:湖南众创环境设备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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